当前关注:即将报名!义乌新一批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公告发布
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,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,根据《义乌市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将佛堂镇2023年第一批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跨村(跨镇街)安置地块
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
(资料图)
镇街 | 佛堂镇 |
村名 | 前案村 |
地块名称 | D7#楼;D6#楼 |
间数 | D7#楼3间;D6#楼1.5间 |
占地面积 | 每间约36平方米(具体以规划为准) |
规划层次 | 3 |
用途 | 农村宅基地 |
1.报名对象资格条件:
所在村庄建房用地未全部落实的,具有宅基地资格权,已完成审批手续,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但未落实宅基地的农户;
计划按农村有机更新政策实施村庄改造,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,可审定宅基地审批基数的农户。
2.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,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的,所属镇(街道)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,并提交宅基地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资格审核意见;宅基地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选位中标的,农户所属地镇(街道)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。
3.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建设前,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,并注销不动产权证。
4.申请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宅基地的农户,其宅基地审批面积必须全部进行跨村安置,不得在原村庄安置部分宅基地(不包括水平套房部分)。在完成安置后,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。
5.申请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,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。
6.不允许宅基地跨村安置的对象为:
因拥有合法宅基地待安置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不得参加跨村安置,半边户除外;
所在村村庄改造用地指标已经全部落实(无论村庄改造是否完成)的,未安置的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;
开展空心村改造的未安置农户,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。
1.报名对象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,递交投标申请及相关资料,包括身份证、宅基地审批表、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资格申请审核表等;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,可交纳投标保证金,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参加投标选位。如有联签的安置户需在报名时当场签订联签保证书。
2.申请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允许凑间,必须一间(36平方米)起报,以18平方米的倍数递增,余数不足9平方米的部分不予报名竞投,必须交整备公司有偿收回(按农户资格权所在村的宅基地评估价回购);余数在9平方米以上的,鼓励有偿退出由整备公司回购,也允许凑至半间(18平方米)报名竞投,有偿调剂凑间面积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地块评估价向整备公司交纳,凑间面积的选位费则按投标结果一并交纳。
3.参加竞投的农户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报名间数需交纳5万元/间的投标保证金。银行交款户名账号【开户行:义乌农村商业银行佛堂支行;户名:义乌市佛堂镇土地整备有限公司;账号:201000333312115】。
4.中标后需缴纳村与村间地价差和选位费:
村与村间地价差在报名后投标前由整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。
一般住宅选位起始价为10万元/间。
5.中标建房手续办理:缴纳中标款项后,凭《中标确认书》、中标款项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佛堂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建房手续。
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1.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(17时止):组织报名,选择安置地块意向。
2.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,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。
3.2023年6月13日至6 月14日(17时止):交纳投标保证金,领取宗地界址图、投标选位办法。
4.2023年6月16日上午10:00,组织选位投标(提前半小时办理领牌入场手续)。
报名地点:佛堂自然资源所5101办公室(地址:佛堂镇人民政府一楼)联系人:王女士、陈女士,联系电话:85718037 。投标地点:另行通知。注:未尽事宜,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。义乌市佛堂镇土地整备有限公司
2023年5月24日